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四會市、鼎湖區(qū)、廣寧縣)(二次)-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四會市、鼎湖區(qū)、廣寧縣)(二次)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https://gdgpo.czt.gd.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408073510031
項目名稱: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四會市、鼎湖區(qū)、廣寧縣)(二次)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0,714,500.00元
采購需求:
采購包1(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四會市、鼎湖區(qū)、廣寧縣)):
采購包預算金額:10,714,500.00元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shù)量 (單位) |
技術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最高限價(元) |
1-1 |
應急救援設備類 |
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森林防滅火裝備(四會市) |
1(批) |
詳見采購文件 |
3,810,000.0 |
- |
1-2 |
應急救援設備類 |
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應急救援裝備(鼎湖區(qū)) |
1(批) |
詳見采購文件 |
2,768,000.00 |
- |
1-3 |
應急救援設備類 |
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應急救援裝備(廣寧縣) |
1(批) |
詳見采購文件 |
4,136,500.00 |
- |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后90天內交貨,調試并交付使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或《資格條件承諾函》。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財務報表 (如新成立的企業(yè),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報表復印件)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資格條件承諾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投標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yè)技術能力情況或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或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根據(jù)財庫〔2023〕3號文,“較大數(shù)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相關領域“較大數(shù)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四會市、鼎湖區(qū)、廣寧縣))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本項目屬于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項目,中小企業(yè)承擔的合同份額占合同總金額的比例達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yè)承擔合同份額占合同總金額比例達到28%以上)。供應商提供的所有產(chǎn)品須全部由中小企業(yè)生產(chǎn)且使用該中小企業(yè)商號或注冊商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廣東省自然災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四會市、鼎湖區(qū)、廣寧縣))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投標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免費獲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4年09月19日15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
遞交文件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https://gdgpo.czt.gd.gov.cn/
開標地點:肇慶市端州區(qū)端州三路24號,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七樓7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tǒng)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手冊獲取網(wǎng)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標供應商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涉及系統(tǒng)使用的問題,可通過020-88696588 進行咨詢或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維服務說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務方式獲取幫助。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肇慶市應急管理局
地 址:肇慶市端州區(qū)東崗東路12號
聯(lián)系方式:0758-256679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聯(lián)系方式:020-83812782、020-83812935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唐小姐
電 話:020-83812782、020-83812935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